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为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,按照有关立法规划计划安排,前期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起草了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并公开征求意见。此后,根据修改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和社会公众反馈意见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进行了修改完善。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提高立法质量,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law@cac.gov.c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