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党员、干部 正确处理好“知畏”“有为”的关系
原标题:知畏与有为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要引导党员、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,在遵规守纪前提下,安心工作、放手干事、锐意进取、积极作为,创造不负人民、不负时代的业绩。”这深刻启示我们,党员、干部干事创业既要“知畏”又要“有为”,只有正确处理好二者的辩证关系,常怀敬畏之心,常惧法纪之威,才能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,做到敢为善为、奋发有为。
对于党员、干部而言,“知畏”意味着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,具体体现为严以修身、严以用权、严以律己,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党员、干部心里有了这个&l